揭秘省工商反壟斷第一案——
  2009年中期以來,宜賓磚瓦市場供大於求,但磚瓦價格不降反升,這是為何?
  11月5日,省工商局反壟斷執法工作會在宜賓市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通過近兩年的調查,我省工商部門於今年8月辦結了第一起反壟斷案——宜賓市磚瓦協會及成員企業壟斷協議案。經調查,磚瓦協會簽署的壟斷協議便是導致宜賓市磚瓦價格逆市上漲的關鍵。
  □本報記者 任鴻
  疑惑
  供大於求磚瓦價卻上漲
  2011年5月,宜賓市工商局接到轄區某磚瓦企業法定代表人楊先生投訴,稱宜賓市磚瓦協會會長曹建(化名)等人私分協會財產,致多家在產成員企業不願再向協會交納“技術服務費”,按協會約定暫停生產的成員企業也因此領不到“停產扶持費”。
  這本是協會內部糾紛,但執法人員敏銳地意識到,楊先生的投訴可能與當時宜賓磚瓦價格大幅上漲有關。“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為滿足重建需求,宜賓市磚瓦企業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但隨著磚瓦需求量的減少,從2009年中期開始,宜賓磚瓦行業產能過剩的問題日益凸顯。磚瓦市場供大於求,價格理應下降,但據群眾反映和工商部門核實,2009年9月左右,宜賓的磚瓦價格普遍從0.2元至0.23元漲到0.25元至0.28元,漲幅約25%。加之楊先生的投訴,執法人員初步判斷有人在操縱宜賓磚瓦市場。
  調查
  行業協議暴露幕後推手
  宜賓市工商部門隨即對該市磚瓦協會及其成員企業進行了突擊檢查,結果發現,針對磚瓦市場萎靡的現象,本就是多家磚瓦企業老闆的曹建等人於2009年7月發起成立了宜賓市磚瓦協會,並與56家企業聯合簽訂《宜賓市磚瓦協會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由協會統一安排成員企業生產或歇業,將該市磚瓦產量減少一半。生產企業按每塊磚3分錢給協會交納“技術服務費”,其中2分5釐錢用於補助歇業企業,其餘5釐錢留作協會運作經費。另外,協會成員企業約定價格範圍,不得新建和改造原有磚廠。“原來,磚瓦價格逆市上漲的幕後推手是宜賓市磚瓦協會。”宜賓市工商局初步判斷《辦法》屬壟斷協議,遂向省工商局彙報。2012年初,經國家工商總局授權,省工商局正式立案調查該案。
  重處
  開出156萬元罰單
  經專案組調查,2009年8月,在協會的安排下,56家成員企業中有29家停產,磚生產量減少了一半。2009年8月至9月,協會向27家生產企業收取技術服務費2000餘萬元,向29家停產企業支付扶持費約1700萬元。不久後,會長曹建擅自違背《辦法》,新建磚廠,引發內訌。“《辦法》是在救市,為磚瓦企業謀福利,哪裡違法了?”協會成員並未意識到《辦法》的壟斷性。對此,省工商局認為,協會限製成員企業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破壞了本應由市場來調節的公平競爭秩序,讓停產企業“寄生”於協會,讓在產企業輕鬆分得市場份額,“促成”相關企業懶於通過改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來獲得競爭優勢的局面,不利於磚瓦市場的健康、良性發展;與此同時,協會組織成員企業採取拒絕供貨、抬高價格等壟斷手段,讓消費者無法選擇質優價廉的產品,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根據《反壟斷法》,省工商局開出156萬元的罰單,對宜賓市磚瓦協會罰款50萬元,對7家核心成員企業給予10萬至30萬不等的罰款。
  省工商局提醒,行業協會、經營者和交易相對人應增強法律意識,《反壟斷法》第十三條明確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等壟斷協議;第十六條明確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經營者從事禁止的壟斷行為。大家應按此自覺規範交易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同步播報
  全國工商反壟斷立案29件近半數牽涉行業協會
  本報訊 (記者 任鴻)11月5日,省工商局反壟斷執法工作會在宜賓市召開。據參會的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08年8月1日《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全國工商系統共立案反壟斷案29件,其中近半數案件牽涉行業協會。
  據介紹,在全國工商系統立案的29件反壟斷案中,屬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的有7件,屬利用壟斷協議實施壟斷行為的有22件,而組織簽訂壟斷協議的大多都是行業協會。
  行業協會為何成為壟斷主力?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反壟斷執法處處長趙國彬介紹,行業協會是企業的聯合組織,其行為天生具有聯合行為的特點,而壟斷也具有聯合行為的特點,在法律意識淡薄的情況下,行業協會很容易觸碰壟斷底線。另外,一些企業負責人同時也是行業協會負責人,當這些企業想壟斷市場時,其很容易利用協會的“號召力”與其他企業達成壟斷協議。趙國彬建議,行業協會一定要加強學法與自律,發揮維護市場秩序應有的作用。
  (原標題:磚瓦價格逆市上漲,誰是幕後推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g52pgbcr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