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瞭解,今年年初,中央八項規定及我省20條規定出台後,海口就著手制訂了改進作風二十一條規定,在“嚴禁用公款制寄賀卡”、“開會不合影”等方面,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切實改變工作作風。其中,海口市公務接待一律安排在機關食堂,這一項規定尤為引人矚目。
  記者羅安明蘇鐘
  位於的三江、大致坡、演豐、靈山四鎮,目前均已經在鎮政府原有食堂的基礎上,設立了“廉政食堂”,平日里,沒有家屬在當地生活的鎮政府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一律在鎮食堂用餐,市、區級領導幹部下鄉鎮考察、調研,一般返回海口用餐,需要在鄉鎮用餐的,一律在“廉政食堂”用餐。
  三江鎮政府辦公室的饒主任說,“自從去年海口開展庸懶散奢貪專項整治以來,上級領導及相關部門,在鄉鎮用餐的次數,已經明顯減少了,今年市裡出台公務接待一律安排在機關食堂的規定,進一步降低了用餐支出。”饒主任說,目前總的開支對比他們還沒有統計數據,不過據他的工作經驗,以前去外面飯店公務接待,每人的餐費標準至少在30元以上,現在在鎮廉政食堂吃,每人的餐費標準是6塊錢,一年算下來,效用非常明顯。
  黨風政風的改進,離不開領導幹部的帶頭示範作用。12月2日,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陳辭,在美蘭區演豐鎮考察城鄉統籌建設情況,在演豐實地走訪了安置房小區、污水處理廠、養老院、管道煤氣多個項目後,中午他和隨行人員一起,在演豐鎮政府的廉政食堂吃工作餐。“我們食堂的餐標是8元每人,現在鎮政府的幹部和職工一共100多人,都是在廉政食堂用餐,公務接待也在鎮政府內解決,省去了很多工作量。”演豐鎮黨委委員陳海雲告訴記者,鎮里有廉政食堂,不僅減輕了基層的接待壓力,也在群眾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原標題:海口美蘭區設立廉政食堂領導幹部下鄉一律吃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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