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評論員徐立凡
  如果說利率市場化旨在推動銀行成為真正競爭主體的話,那麼,存款保險制度就是為這一進程可能遭遇的風險安裝的一道防護欄。這道防護欄,主要用於保護廣大儲戶和中小銀行的利益。
  11月30日,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佈了由中國人民銀行起草的《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經過20年的醞釀權衡,銀行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已無限接近。
  存款保險制度是利率市場化的必經步驟。如果說利率市場化旨在推動銀行成為真正競爭主體的話,那麼,存款保險制度就是為這一進程可能遭遇的風險安裝的一道防護欄。這道防護欄,主要用於保護廣大儲戶和中小銀行的利益。
  過去儲戶存到銀行的錢,屬於無風險資產。國家起著隱性的最後擔保人作用。儲戶存款的含金量可能會因通脹或通縮發生變化,但在國家信用保證下不會消失。但是,推動商業銀行走向市場,國家不能總是充當最後擔保人,風險自擔是對商業銀行的起碼要求,也是劃清政府與市場邊界的要求。因此,引入保險機制,以市場化方式明確顯性的擔保人是應有之義。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後,儲戶存到銀行的錢,客觀上就成了風險資產。但是這種風險完全可控。一方面,在現行的央行當最後貸款人、銀監會負責監管的架構下新增了存款保險制度,使過去的兩道防護欄成了三道。另一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這足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而且,儲戶可以通過在不同銀行分散存款的方式,讓資產得到安全保護。
  存款保險制度不僅有助於強化金融安全,還有助於民營銀行的快速發展。目前,儘管民營銀行在政策上並無阻礙,但其發展進程仍受制約。特別是,由於民營銀行通常是中小銀行,在信用、競爭力上無法與傳統大銀行相比,百姓從習慣出發也不會輕易將錢存到民營銀行。這就導致存款過多集中於大銀行,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率。實體經濟融資難,與銀行放貸結構滯後有直接關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等於為中小銀行建立了新的信用證,在免除儲戶擔憂的同時,也為中小銀行與大銀行的競爭創造了公平條件。
  而一旦銀行業的公平競爭環境成熟,那麼取消利率市場化的最後一個限制——存款利率上限也將順理成章。之所以要推動利率市場化,就是為了通過銀行間的有序競爭,改進銀行對儲戶的服務質量,同時讓資金投放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就此而言,存款保險制度的無限接近,也意味著利率市場化的無限接近。
  當然,建立銀行存款保險制度的大方向再正確,也仍需夯實其推進的細節。目前,存款保險費率還沒有制定,對於銀行利潤的影響還不好評估。雖然意見稿確定保費不用儲戶承擔而由金融機構支付,但銀行是否會通過收取其他費用從而讓儲戶支付成本,值得關註。此外,如何及時賠付受損儲戶,監管可能出現的侵犯儲戶利益的情況,對於未來競爭失敗的銀行如何處置,央行、銀監會、保監會也面臨協調的新問題。
  由此也可以期待,金融監管和運行體制在深水區的進一步改革,將隨同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次第展開。這本就是金融改革的既定議程。
  相關報道見B36、B37版  (原標題:存款保險推動深水區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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